同壹社区信用合作社-支行实施细则

#同壹合作社#同壹时间2025-08-22

同壹社区信用合作社会员体系与个人支行实施细则文件编号: HHOK-MEMBER-2025-001 生效日期:2025年9月1日 制定单位:同壹...

同壹社区信用合作社会员体系与个人支行实施细则

文件编号: HHOK-MEMBER-2025-001 

生效日期:2025年9月1日 

制定单位:同壹社区信用合作社总部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 

为构建“信任生财富,消费变资产,邻里如家人”的社区共生经济生态,特依据合作社章程,制定本细则,以规范会员管理、时间积分流转及个人支行推广服务。

第二条 核心原则

1. 信任原则: 所有操作以信任为基础,记录公开透明。

2. 共生原则: 平台、支行、会员利益共享,共同成长。

3. 长期主义原则: 鼓励会员长期持有积分,参与社区共建。

 

第二章 会员类型与权益

第三条 体验会员

1. 年费: 100元人民币/年。

2. 权益:

   · 获赠等值 100时间积分(以下简称“积分”)。

   · 享有平台内部服务与商品的优惠兑换权。

   · 通过参与社区互助、消费等行为,实现时间增值。

第四条 共创会员(个人支行)

1. 年费: 1000元人民币/年。

2. 权益:

   · 获赠等值1000积分。

   · 享有体验会员全部权益。

   · 申请成为“个人支行”,获得推广资格。

   · 推荐奖励: 成功推荐新会员可获得现金与积分奖励。

   · 共建社区分红: 有权参与平台年度利润分红(分红方案另计)。

 

第三章 时间积分规则

第五条 积分性质

1. 时间积分是平台内部计量信任价值的凭证,非货币、非金融产品。

2. 积分仅限在同壹社区生态内流转、交换、兑换服务与商品。

3. 积分不得提现、不得私下交易、不得用于购买会员资格以外的任何直接支付行为。

第六条 积分获取途径

1. 购买会员资格赠送。

2. 提供社区互助服务赚取。

3. 推荐新会员奖励。

4. 平台消费返利。

5. 参与社区活动及年度分红。

 

第四章 个人支行推广奖励细则

第七条 推广机制

1. 共创会员(个人支行)通过专属推广链接或二维码推荐新用户注册并付费加入。

2. 奖励计算:

   · 当成功推荐一名体验会员(支付100元)时,总部交换奖励支行:20元现金 + 80积分。

   · 当成功推荐一名共创会员(支付1000元)时,总部交换奖励支行:200元现金 + 800积分。

3. 新会员权益: 新会员无论级别,加入即获得与所缴年费等值的积分(100元得100分,1000元得1000分)。

第八条 推广奖励发放

1. 奖励在新会员支付成功且度过7天冷静期后,于次月15日自动发放至支行的账户。

2. 现金发放至支行绑定的微信或支付宝账户,积分直接计入其积分账户。

 

第五章 信用等级与额度体系

第九条 等级晋升标准 

个人支行的信用等级根据其累计成功推广的“共创会员”人数自动晋升:

信用等级|晋升标准 (推广共创会员数) |信用额度 (积分)

个人支行|0人 (初始状态) |1,000 (基础额度)

青铜合伙人|≥ 2人 |2,000 - 5,000

白银合伙人|≥ 20人 |5,000 - 10,000

黄金合伙人|≥ 100人 |10,000 - 100,000

铂金合伙人|≥ 500人|100,000 - 300,000

钻石合伙人|≥ 2,500人|300,000 - 1,000,000

皇冠合伙人|≥ 50,000人|1,000,000 - 3,000,000

第十条 信用额度权益

1. 信用额度代表支行在平台生态内的可信赖程度和预支能力。

2. 高额度享有优先参与内部测试、高端活动、项目共建的资格。

3. 额度是未来享受平台信用借贷、积分质押等高级金融服务(若开放)的核心依据。

4. 额度为动态调整,将根据支行的活跃度、合规性等因素定期评估。

 

第六章 退款保障机制

第十一条 无忧退款政策

1. 所有会员(体验/共创)自缴费之日起,享有一年内无理由申请退款的权利。

2. 退款计算:

   · 退款时将扣除已消费的积分对应的现金价值(1积分 = 1元)。

   · 若赠送积分已全部或部分使用,则需从退款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。

   · 举例: 一位共创会员支付1000元,获得1000积分。若在使用了200积分后申请退款,将退还 1000 - 200 = 800元。

3. 申请退款的会员,其身份、积分及后续权益将立即终止。

4. 若推荐人因下线会员退款而被扣除的奖励,将从其后续收益中抵扣或追回。

 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 

任何会员如存在刷单、作弊、扰乱市场、损害社区信任等行为,总部有权立即冻结其账户、扣除积分、取消资格,并不予退还任何费用。

第十三条 细则修订 

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同壹社区信用合作社所有。总部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对细则进行修订,并通过官方平台提前公示。

第十四条 生效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
 

同壹社区信用合作社 

信任生财富 · 消费变资产 · 邻里如家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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